臺北醫學大學法務處

教育部函「教育部許可學校財團法人改辦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作業原則」,業經本部於112年5月23日廢止,茲檢送發布令影本

  • 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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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教育部許可學校財團法人改辦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作業原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5月23日以臺教高(三)字第1122201065A號令廢止,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有關學校財團法人依私立學校法第71條學校法人改辦理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之作業流程及範圍,請參照本部110年11月10日臺教高通字第1100140066號函及111年10月3日臺教高通字第1112204272號函(諒達)辦理。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陳冠穎專員(電話:02-7736-6384)。
 
附件:發布令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