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基金补助垫付办法」第6条及第3条附件2,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2年7月11日以台教技(二)字第1122301866A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法规条文)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edu.law.moe.gov.tw)下载。
二、若对本法规条文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技职司(电话:02-7736-5424)。
附件:发布令影本(含法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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