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

教育部书函公教人员保险法第10条及第36条修正条文,业经总统分别于民国112年12月15日及113年1月3日修正公布,请查照

  • 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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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教人员保险法第10条及第36条修正条文,业经总统分别于民国112年12月15日及113年1月3日修正公布,请查照。
     
说明:依本部人事处案陈铨叙部113年1月11日部退一字第1135653893号函办理,并检附来函(含附件)影本1份。

附件:来函、来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