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法務處

教育部書函公教人員保險法第10條及第36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分別於民國112年12月15日及113年1月3日修正公布,請查照

  • 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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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教人員保險法第10條及第36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分別於民國112年12月15日及113年1月3日修正公布,請查照。
     
說明:依本部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3年1月11日部退一字第1135653893號函辦理,並檢附來函(含附件)影本1份。

附件:來函、來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