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勞動部修正「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工程金安獎選拔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第7點附表1、附表2,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勞動部113年4月19日勞職授字第1130203926號函辦理。
二、為使旨揭獎項之選拔與公開表揚相關作業更臻完善,特修正本要點。
三、本要點修正規定與修正對照表電子檔已置於該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之「優良工程金安獎資訊管理系統」(網址:https://gsc.osha.gov.tw/),請自行瀏覽、下載及轉知所屬。
四、檢附「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工程金安獎選拔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第7點附表1、附表2。
附件:勞動部函(附件1)、選拔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規定(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