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行政院函知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應行公告之「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該院於111年3月8日公告修正,並自公告日生效 2022-03-17 AdminAdmin 主旨:行政院函知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應行公告之「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該院於中華民國111年3月8日以院臺衛字第110005238號公告修正,並自公告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行政院111年3月8日院臺衛字第1110005238B號函辦理。 二、檢送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 附件:修正品項1份 教育部函 修正品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