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法務處

教育部函轉總統令制定公布之勞動事件法,司法院定自109年1月1日施行

  • 201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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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行政院秘書長函轉司法院函,有關中華民國107年12月5日總統令制定公布之勞動事件法,司法院定自109年1月1日施行案,請查照周知。
 
說明:  
 一、依行政院秘書長108年8月22日院臺勞字第1080028033號函轉司法院108年8月16日院台廳民一字第1080022658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揭函文影本1份。

附件:行政院秘書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