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總統令制定公布之勞動事件法,司法院定自109年1月1日施行 2019-10-24 AdminAdmin 主旨:行政院秘書長函轉司法院函,有關中華民國107年12月5日總統令制定公布之勞動事件法,司法院定自109年1月1日施行案,請查照周知。 說明: 一、依行政院秘書長108年8月22日院臺勞字第1080028033號函轉司法院108年8月16日院台廳民一字第1080022658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揭函文影本1份。 附件:行政院秘書長函 教育部函 行政院秘書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