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育部大專校院及行政機關與跨區服務軍訓教官員額設置基準」第4點、第5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2月27日以臺教學(六)字第1112807022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學生及特殊教育司(電話:02-77367852)。
附件: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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