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育部推動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30日以臺教社(二)字第1132401327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終身教育司潘專員,電話:(02)7736-5683。
附件:發布令影本pdf檔、「教育部推動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要點」修正規定odt檔、附件-推動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課程之時數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