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法務處

教育部函「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申訴評議會設置要點」第1點、第2點,業經本部於113年9月20日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輔導申訴評議會設置要點」

  • 202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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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申訴評議會設置要點」第1點、第2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3年9月20日以臺教學(四)字第1132804056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輔導申訴評議會設置要點」,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洪專員,電話:(02)7736-7892。

附件:發布令影本pdf檔、「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輔導申訴評議會設置要點」第1點、第2點修正規定odt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