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育部補助專科以上學校興建學生宿舍貸款利息實施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月10日以臺教高(三)字第1122203978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部108年起推動「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精進措施(校外租金補貼)暨新世代學生住宿環境提升計畫」(簡稱「新宿舍計畫」),本部並於108年10月31日修正發布「教育部補助專科以上學校興建學生宿舍貸款利息實施要點」(本要點),以補貼貸款利息,減緩學校財務負擔,引導學校新建學生宿舍,提供宿舍供給率。
二、因應本部將於113年持續推動「新世代學生住宿環境提升計畫(113年-117年)」(簡稱「新宿舍計畫2.0」),考量少子女化,宿舍收入降低,為紓解學校財務負擔,本部規劃延長貸款期限及貸款利息補助年限,並因應財政部112年3月16日函將發行乙類公債利息補助納入本要點,摘要說明如下:
(一)修正規定第1點,配合財政部112年3月16日台財庫字第11203634180號函於現行規定增列發行乙類公債利息補助項目。
(二)修正規定第2點,增列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申請補助項目。
(三)修正規定第3點,修正申請資格為非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第6條第1項規定公告之專案輔導學校。
(四)修正規定第4點,因應發行乙類公債利息補助項目,新增相關申請作業之補助申請內容及後續申辦文字。
(五)修正規定第5點,因應發行乙類公債利息補助納入補助項目相關審查重點。
(六)修正規定第6點,因應發行乙類公債利息補助納入補助項目酌修文字,並考量少子女化,宿舍收入降低,為紓緩學校財務負擔,放寬相關利息補助年限、還款期限為30年。
(七)修正規定第7點及第8點,因應發行乙類公債利息補助納入補助項目酌修文字。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四、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大學校院請逕洽本部高等教育司(林鎮和專員,電話:02-7736-6305);技專校院請逕洽本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吳承珈科員,電話:02-7736-6744)。
附件: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