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法務處

教育部函「消防法第十三條第一項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業經內政部公告訂定,轉請查照

  •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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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消防法第十三條第一項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業經內政部公告訂定,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內政部113年3月7日台內消字第11316009003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及旨揭公告)。

附件:內政部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