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

教育部函转劳动部「外国留学生、侨生或其他华裔学生,依外国人从事就业服务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资格及审查标准第5条之1规定,受聘僱从事专门性或技术性工作之申请文件及核发许可程序」公告1份,请查照并协助宣导。

  •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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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转劳动部「外国留学生、侨生或其他华裔学生,依外国人从事就业服务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资格及审查标准第5条之1规定,受聘僱从事专门性或技术性工作之申请文件及核发许可程序」公告1份,请查照并协助宣导。
     
说明:依劳动部113年8月6日劳动发管字第1130512060B号函(如附件)办理。

附件:劳动部函、公告、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