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大學一級行政單位設置副主管認定基準」第3點、第5點,業經本部於111年3月10日修正發布 2022-03-18 AdminAdmin 主旨:「大學一級行政單位設置副主管認定基準」第3點、第5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3月10日以臺教高(一)字第1112200761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請各校依旨揭修正後之規定,辦理一級行政單位副主管設置事宜,並納入學校組織規程內規範。 附件: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 教育部函 修正規定 教育部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