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

法令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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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传达 教育部函订定「高级中等学校及专科学校技艺技能优良学生甄审及保送入学实施要点」,并废止相关要点,业经本部于110年11月12日发布
法令传达 教育部函针对两岸教育交流活动,本部重申学校应要求所属人员确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与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等相关法规,以及现行两岸政策规范办理
法令传达 教育部函转国防部修正「国军军官士官请假规则」部分条文,业经该部110年11月9日修正发布
法令传达 教育部函关于国有(或公有)非公用土地之开发,属财产处分范畴,不适用政府采购法,详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110年11月8日发布之原函,请查照
法令传达 侨务委员会书函「侨务委员会海外青年技术训练班参加招生学校作业须知」业经本会于110年11月5日修正发布,并自同日生效
法令传达 教育部函「学校财团法人董事长董事监察人支领报酬及费用标准」,业经本部于110年11月8日修正发布
法令传达 教育部函有关国防部、内政部及本部会衔发布修正「大学储备军官训练团选训服役实施办法」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
法令传达 卫生福利部函「公共卫生师事务所设立许可及管理办法」,业经本部于110年11月10日订定发布
法令传达 教育部函转劳动部110年11月2日修正发布「技术士技能检定托育人员职类单一级申请检定资格」函文影本1份如附件,请查照
法令传达 教育部函「采购评选委员会审议规则」第3条、第6条之1、第14 条之1,业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110年11月4日修正发布